中新网11月17日电 温州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今日发布消息,温州市检察院已于11月6日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对“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被告人钟元提起公诉 。
“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发生后,温州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赴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0月26日温州市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全面细致核实证据,于11月6日对被告人钟元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从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钟元(男,27岁,四川省金堂县人)因赌博在网络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钟元第一次伺机抢劫女乘客未果。
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钟元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通过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被害人赵某某实施了抢劫、强奸、杀人行为,致其死亡并抛尸。被告人钟元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回顾:
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8月25日发布通报,8月24日17时35分,乐清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其女儿赵某(20岁、乐清人)于当日13时,在虹桥镇乘坐滴滴顺风车前往永嘉。14时许,赵某向朋友发送“救命”讯息后失联。乐清警方于8月25日凌晨4时许,在柳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男、27岁、四川人)。经初步侦查,该滴滴司机钟某交代了对赵某实施强奸,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
8月25日,滴滴出行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致歉,声明中称作为平台,辜负了大家的信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滴滴表示,目前,嫌疑人钟某已被乐清警方抓获。经核实,钟某此前背景审查未发现犯罪记录,是用其真实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信息(含车牌号)在顺风车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在接单前通过了平台的人脸识别,但案发车牌系钟某线下临时伪造。滴滴在声明中提到,在该车主作案的前一天,有另一名顺风车乘客投诉其“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开到偏僻的地方,下车后司机继续跟随了一段距离”,滴滴客服承诺两小时回复但并未做到,也没有及时针对这一投诉进行调查处置,无论什么原因,平台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滴滴表示,将会继续积极配合警方,同时全力做好家属后续善后工作,并且承诺无论法律上平台是否有责,以及应当承担多少责任,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补偿。
8月26日,“滴滴出行”官方微博再次发布情况说明,滴滴在最新声明中表示,自8月27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内部重新评估业务模式及产品逻辑;客服体系继续整改升级,加大客服团队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加速梳理优化投诉分级、工单流转等机制;免去黄洁莉的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免去黄金红的客服副总裁职务。
8月26日下午,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针对上述事件,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责令其立即对顺风车业务进行全面整改,加快推进合规化进程,严守安全底线,切实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整改情况。
8月31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决定自9月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开展进驻式全面检查。会议指出,确保网约车行业安全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连续发生多起滴滴司机杀害乘客、性侵、性骚扰事件,特别是8月24日发生的浙江温州乐清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途中被害案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和极大愤慨。会议对事件中遇害者表示哀悼,对受害人及家属表示慰问,对犯罪分子将依法严惩,对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滴滴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交通部等多部门9月5日对网约车平台开展进驻式检查后,10日晚交通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网约车平台和顺风车服务平台开展联合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视频剪辑 王鹏
视频加载中...
3月27号上午河南省长葛市坡胡镇孟排村7岁女孩丁某欣离家失踪,经家人、当地警方和救援队多方搜寻,两天后,女孩遗体被发现(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9日下午,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发布消息称,同村村民娄某林(男,76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已于29日上午9时许被警方抓获。据了解,该嫌疑人曾接受河南当地媒体直播采访时还提供“线索”,谎称丁某欣上了一辆汽车走了。
此事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称嫌疑人已满75岁,是否会影响量刑?有律师分析,根据《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7岁女孩不幸遇害,嫌疑人竟是同村76岁老人
3月27号上午9时许,河南省长葛市坡胡镇孟排村7岁女童丁某欣离家失踪。29日下午2时许,救援人员和多位村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失踪女孩已找到,但已遭遇不测。
据北京青年报3月29日消息,经当地镇政府确认,失踪两天的河南长葛7岁女孩已遇害,同村一名70多岁老人被警方带走调查。
29日下午,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发布消息称,长葛坡胡镇孟排村丁某欣(女,7岁)于3月27日上午8时在本村玩耍时失踪。长葛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和命案工作机制开展工作。经工作,本村的娄某林(男,76岁)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29日上午9时许将娄某林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娄某林供述了作案经过,作案后并抛尸。警方根据其供述,于29日上午11时许在孟排村西、高速引线西侧小树林路旁垃圾坑内发现丁某欣遗体。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曾接受媒体采访,谎称女孩上车离开
据媒体报道,嫌疑人娄某林还曾接受河南当地媒体的采访并提供“线索”称,失踪的女孩坐上车离开了。
从当时的采访视频可以看到,面对记者的询问,娄某林的回答显得有些前言不接后语,其自称看到女孩上了一辆汽车,当记者问车子是什么颜色时,娄某林竟一时不知如何作答。而巧合的是,在直播时就有网友留言提醒:“关注下这个老人。”
嫌疑人曾接受媒体采访(截图)
29日上午,被害女孩的母亲郭女士曾表示,村里有人说看到女儿被拽上一辆面包车带走,但是并没有相关的可靠证据,郭女士还表示,他们已将该线索汇报给了当地警方。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向当地警方求证此消息的可靠性,工作人员称该消息并未得到证实。
“后来听村里人说,那个接受采访的就是嫌疑人娄某林本人,感觉特别震惊。”30日下午,一位曾接触过嫌疑人的人士称,嫌疑人与被害女孩家里相距并不是很远。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一位曾担任村干部多年的人士透露,嫌疑人在村里人缘关系较差,与儿女关系也不好。嫌疑人多年前曾砍伤亲弟弟脖子,侄子上前劝架时还被砍伤鼻梁。嫌疑人还曾因容留妇女卖淫坐牢。
律师称75岁以上老人不适用死刑,特别情况除外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特别残忍手段”一般是指给被害人肉体上带来极大痛苦、公众心理上难以接受的作案手段,包括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人双腿、斩首、开肠破肚、电锯杀人等极其凶残狠毒、大大超出人性范围及伦理道德范围的杀人手段。就本案而言,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杀人有待法官据实判定。如果认定属于,有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最高院核准后执行。如果法官判定不属于,大概率会判“死缓”,也就是指缓期两年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